警方於11月初在加德滿都附近逮捕了四名基督徒(兩名尼泊爾人,還有兩名日本人),這四人被跟踪及偷拍,報案者指他們抵觸『反改教法』。 據稱他們挨家挨戶地“企圖改變他人宗教信仰,目標是達利特人”(這是印度教種姓制度的最低層,被高種姓的印度教徒認為是“不可接觸的賤民”)。如果罪名成立,兩名尼泊爾人可能面臨5年監禁和5萬盧比(相等於340英鎊;440美元)的罰款,而日本基督徒則可能會被判處相同的監禁或被驅逐出境。 在尼泊爾2018年9月開始生效的一項法律,凡是“涉及或勸人改變宗教信仰“或”傷害宗教情緒”都是犯法的。雖然憲法已經禁止福傳或勸人改變宗教信仰,但新法律對於什麼行為屬於“企圖勸人改變宗教信仰”含糊不清,並且意味著任何公開的基督教活動都可能是非法的。雖然尼泊爾現在正式成為一個世俗國家,它直到2008年之前還是以印度教為國教的王國,印度教徒構成了絕大多數人口,其中一些人希望將自己的國家改回印度教王國。 為尼泊爾教會近年來的快速增長讚美主。 為在尼泊爾被逮捕的四位基督徒代禱;祈禱所有針對他們的指控都被撤銷。 祈求似乎是為了“保護”印度教徒佔大多數,模糊的『反改教法』法律不會被用來限制基督徒的自由,他們將繼續大膽地為神恩惠的福音做見證(使徒行傳20:24)。 Comments are close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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